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您当前的位置: 上海走私罪律师 > 律师文集 > 取保候审>正文
分享到:0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那么,取保候审的程序是怎么样的?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取保候审要走什么程序

  1、取保候审的程序:

  (1)申请取保候审的不同阶段,可以分别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向办案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讲明取保候审的事实和理由;

  (3)提交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4)办案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保证金金额,出具缴纳保证金通知书,指定的银行缴纳保证金;

  (5)批准和放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取保候审后可不可以监视居住

  1、因为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都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按规定,同一时间内对同一犯罪嫌疑人只能适用一种强制措施。

  2、若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就需要依法办理相关的手续,否则司法机关就存在程序违法问题,需要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3、例如已刑事拘留的,想要逮捕犯罪嫌疑人,就需要办理逮捕手续,变更强制措施。

  4、实践中,在取保候审期满后,司法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居住的情况,非常普遍。

  5、法律依据:《刑诉法》

  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以上就是关于取保候审的程序,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扫一扫关注上海走私罪律师